——附加定期(2019)两全——

1.期满可以返还已交保险费;
2.身故也有保障,按约定比例可领取身故保险金。
满期生存保险金
身故保险金
1.期满可以返还已交保险费;
2.身故也有保障,按约定比例可领取身故保险金。
* 承保年龄:18岁- 55岁
* 保障期限: 至75周岁
* 缴费方式: 与保险公司约定
保障项目 | 保障金额 | 保障范围 |
---|---|---|
满期生存保险金 | 所交保险费之和 |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,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定期(2019)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,本附加险合同终止。 |
身故保险金 | 按比例给付 | 被保险人身故,我们按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,本附加险合同终止:①若被保险人于41周岁前身故,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定期(2019)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的160%给付身故保险金;②若被保险人于41- 61周岁前身故,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定期(2019)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的140%给付身故保险金;③若被保险人于61周岁之后身故,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定期(2019)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的120%给付身故保险金。 |